公司有一家酒店,法人是老板娘,每月酒店向老板卡里汇租赁费9万,现在被税局查到租赁合同一份,每月9万,期限10年,刚补交了印花税1万多,又让去地税代开租赁发票,本市代开租赁发票税率19.25%,又得交好几万?酒店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如果房产证上写酒店法人(老板娘)的名字,是不是可以少交或者不交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