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6月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共600万元,

,销售汽车取得销售收入(含税)8000万元;兼营汽车租赁业务取得收入20万元
兼营汽车运输业务取得收入50万元。该厂分别核算汽车销售额、租赁业务和运输业务营业额。
要求:请分别计算该厂当期应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该厂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

应纳增值税=8000/(1+17%)*17%-600=562.3931623931624(万元)
应纳消费税=8000/(1+17%)*8%=547.008547008547(万元)
应纳营业税=20*5%+50*3%=2.5(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62.3931623931624+547.008547008547+2.5)*7%=38.46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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