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纹证据问题

如果拿过且留有指纹的某件物品被某人拾到,而这件物品又遗失在某个现场,警察会仅仅根据流动物体上留下的指纹就作为嫌疑人吗?然后采用逼供的方式获取口供吗?

光靠犯罪现场某件物品留有某人的指纹这一证据,不能证明该人的犯罪行为,但因为这一情况,这个人可能会被公安机关传唤去询问。证明犯罪事实必须靠一系列的证据形成完整结合的证据链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是必要条件。只有犯罪嫌疑人自己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认定犯罪事实,有完整的证据链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而犯罪嫌疑人拒绝供认的,一样可以认定犯罪事实。所以,公安机关一般没必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讯逼供,但侦查员可能在询问时,为了让被询问人如实供述,在言语上可能使用一点技巧。因此,如果你被公安机关询问,有什么就如实说,没有的不能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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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1
指纹本身不是作为直接证据使用的,而是作为间接证据。现场发现指纹,同时要有其他证据一起证明才可以定案。如果嫌疑度较大,适度逼供是免不了的。
第2个回答  2012-04-26
有嫌疑,但还不会列为嫌疑人,还要看是否有作案时间,作案空间,作案动机等。
第3个回答  2012-04-27
会作为嫌疑对象,还得综合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才能认定为嫌疑人。
刑讯逼供是违法的。
第4个回答  2012-04-26
有嫌疑,但无论何种情况下都不能刑讯逼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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