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我想知道

我一个邻居侵占公共走道20多年,最近其他邻居也效仿。我家在中间,如果两边的邻居都堵路,显然我家无路可走。2月前向法院提交了诉讼状,说是受理了,法院会不会以此条规定不执行后面的程序。如果把三家邻居都列为被告呢?

这与你说的......,人民法院不保护这个没关系。他们侵犯了你的相邻权,你完全可以起诉他们。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