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7-29
下岗后重新签个别别的义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老天对劳动合同的时候说承诺可以55周岁退休,但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上劳动部门就要笑那个需要认定,但认定的时候劳动部门不给出去,你55岁周岁退休的这个证明,直接只能享用50周岁,这个合理吗?
第2个回答 2015-08-20
既然是下岗职工,那么劳动者需要工作才可以有收入,所以可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不需要法律依据。法律没有禁止的,公民就可以去做。如果原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新单位可以不再重复缴纳。
并且,劳动者可以同时与2家以上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不影响每份工作的完成,就不违法。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劳动合同法只在39条规定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说明劳动合同法并不排斥双重劳动关系。只要你的单位无意见,你当然可以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4-19
不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