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中有这么一条: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报酬时,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所付的工资包含保密津贴,故而无需要在乙方离职后另外支付经济赔偿。但实际上我的工资并不包含什么保密津贴,请问我还可以在同行业工作吗? 这个保密协议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