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在线等!关于继承法第八条的疑问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一个问题:是不是可以理解为 知道继承权利被侵犯的话 自知道之日起两年内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在20年后才知道权利被侵犯就没诉讼权了?
第二个问题:那么第八条种的权利被侵犯是什么概念,知道有继承权 但是一直因为纠纷没分割算权利被侵犯么?还有继承开始之日是指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继承之日么,即被继承人死亡,法律上指的继承权产生之日起?
第三个问题:第八条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均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有冲突么?
第四个问题: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继承权利人不能上诉那要如何解决遗产继承的问题?
麻烦四个问题都回答下,能全都了解清楚的再追加悬赏,谢谢!急!

第一个问题:是这样的。20年是最长时效,一旦超过20年,不管是什么时候知道的,都已经超过时效了。

第二个问题:权利被侵犯的意思就是知道有继承权了,但是一直没有享受到继承权,也就是说一直没有拿到自己应该继承到的东西或财物。继承开始之日,是指被继承人死亡之日。

第三个问题:这两条是没有冲突的。诉讼时效问题要根据继承法第八条,高法意见的后半句说的不是诉讼时效问题,说的是继承权的存续问题。

第四个问题: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了,权利人的诉讼权并没有被剥夺,他还可以起诉,但是法院不会判胜诉的,这听着像废话,但是这是法律问题,意思说权利人的胜诉权被剥夺了。如果超过20年了,权利人只能去找侵害人商议解决问题了,其他的很难有办法。追问

再问下
1、如果知道有继承权起两年内一直在协商 被侵害人到两年满之后再上诉,仍然是没有胜诉权的么?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被侵害人被剥夺胜诉权,那么侵害人是不是也不能继承遗产,侵害人及被侵害人都只能通过协商来获得遗产?
3、如果20年后,被侵害人过世,他的后代还能继承被侵害的那部分遗产么?这个跟代位继承有关系么?

追答

1、不是这样的。根据民法通则,协商过程中,最后一次协商的时间是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从最近一次协商的时间开始,往后算两年。

2、如果被侵害人超过了诉讼时效没有起诉,那么侵害人获得遗产就是合法的了。你们协商解决更好,协商不成的话,谁实际继承了就是谁的。

3、如果被侵害人诉讼时效内没有要求继承权,那么继承物的实际继承人就合法获得了继承物。侵害人死亡后,他的继承人也可以继承这部分物。这是合法的。这个和代位继承没有关系。

追问

1、胜诉权的时效起点要从最近一次协商破裂开始算,且2年中间未开展任何关于侵害部分遗产的协商?
2、从刚才您回答的第三个问题来看 是不是有争议部分遗产最终还是只能通过协商解决?

追答

1、对的。
2、有争议的部门遗产,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诉讼到法院,那么诉讼时效过后就只能通过协商解决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05
1、第一个问题的理解是正确的。
2、第八条中的权利被侵犯是指继承权被侵犯,具体指享有继承权的财产被他人侵犯,比如他人将你享有继承权的财产占为己有。
一直因为纠纷没分割继承财产的,如果这种纠纷关乎财产的归属,应当属于权利被侵犯,应该在纠纷产生2年内行使诉权;如果这种纠纷与财产的归属无关,不属于权利被侵犯。
继承开始之日是指被继承人死亡之日。
3、第八条与意见的规定不矛盾。继承人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开始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如果所有的继承人都不改变继承的财产的现状,就没有谁的继承权被侵犯,诉讼时效没有开始,财产属于全体继承人共有。
4、如果继承权被侵犯,过了诉讼时效,就不能胜诉。

关于继承法第八条的问题,希望有朋友能帮忙看看。谢谢了。
1.可以提出诉讼。因为这个两年的期限是可以延长的,只要你大姐能够证明在这8年间曾经跟你协商过,或者在8年间曾经催促过你重新分配房产。2.去世的三姐的子女是可以有权分得房产的。3.你母亲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因为房产是属于你父母共同所有的,虽然你父亲离世了,但是他没有遗嘱,他的财产默认按继承...

继承法里的第八条的意思.?
解释第八条:二年是诉讼时效,是自继承人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或者有理由相信继承人知道权利被侵犯的时候开始计算时间,这个时间是可以中止或中断的,比如继承人向侵害其继承权利的人追偿而没有得到回应,那么这时间重新起算。但如果自继承开始后二十年继承人都没有反应,即使继承人有难言之隐,法律也不再理。

如何理解继承法第八条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首先,解释第一句话:若你作为继承人之一,你的权利受到侵害,比如说你应该继承的遗产被他人非法占有,那么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个事实的那天起,两年内...

如何理解继承法第八条?
1,《继承法》第八条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二年的规定,属于普通诉讼时效,是指所有继承人在遗产分配时侵害到同样参与分配的继承人权利时,被侵害权利人可以在权利被侵害之...

如何理解《继承法》第八条
我来给你解释。1.从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开始算,其后两年为诉讼期限,如果2年没有诉讼你就丧失了诉讼权利。2.如果你不知道或不应该知道权利被侵犯,从被侵犯的时间往后算20年,你仍然不知道,那也是丧失诉讼权。如果你在第19年知道权利被侵犯,那你的诉讼期限只有一年,不再适用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是什么意思?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本条是关于保护继承恢复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确认法律文件和法律事实发生或消灭法律效力的时间范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能够依照...

《继承法》中第八条 怎么理解?
"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就是要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何时何日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

遗产继承有效时间是多久
遗产继承有效时间一般来说是三年。《继承法》第八条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因为2017年10月1日开始生效的《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改为了三年,所以这里继承权的诉讼时效应为三年。一、遗产继承有效时间是多久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期是三年。...

求继承法第八条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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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继承第8条
您好!按《继承法》第八条规定,以你公公的名义提请诉讼是可以的。《继承法》还规定,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如你所说,你姑姑要争一半财产,是没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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