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有一子,男方提出分手,女方能得到赔偿吗

男女双方于2002年就开始在一起,但没领结婚证,共同生育一子,今年3岁了。现男方提出分手,请问女方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吗?若分手能得到赔偿吗?孩子的抚养权又怎么办?

不能得到赔偿。
首先,婚姻登记后各自的权益才会被法律保护,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法律上认可这种事实为同居关系,所以受到保护的权益是有限制的。
其次,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费的问题,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与登记结婚的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抚养费的问题一样。
第三,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不会得到对方明显的财产。也就是除了各自拥有的名下财产,不会得到对方额外的赔偿。

备注:所以,女性朋友,选择一个人后一定要对方给一个婚姻的保障,这是保护自己做好的手段。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02
不承认事实婚了, 孩子的话还是跟结婚后生的孩子一样,可以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孩子抚养权,没取得孩子抚养权的那方还是要适量给抚养孩子的那方抚养费。如果男方有错的话,女方可以要求赔偿,男方没有错的话一般认为是两情相悦,没有赔偿。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2
从1994年开始法律上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就是同居关系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抚养费一般以对方月收入的30%为限支付
同居期间的财产双方协商分割
如果男方有过错,分手女方可以提出赔偿要求
如果双方无过错,一般没有赔偿追问

过错是指什么?

追答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5-02
没有补偿的,是非法同居关系,但无论男女方都对孩子起到抚养义务
第4个回答  2012-05-02
只能按非法同居处理,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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