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

尤其是有讲应收票据应计提的,有讲不应计提的,到底应不应?
多谢!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金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三)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企业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扩展资料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后, 可以转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等概念。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附录》规定,一般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范围较旧准则有所扩大。

旧准则体系计提8项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损失分别计入不同的损益类科目,比如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等。新准则体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要求统一记入新设置的“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计提时,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减值准备类科目。资产价值回升时,借记有关减值准备类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规定: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坏账,一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坏账损失时,应冲减坏账准备。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坏账准备金的部分,可在当期直接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坏账准备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10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金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三)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企业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扩展资料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后, 可以转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等概念。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附录》规定,一般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范围较旧准则有所扩大。

旧准则体系计提8项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损失分别计入不同的损益类科目,比如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等。新准则体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要求统一记入新设置的“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计提时,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减值准备类科目。资产价值回升时,借记有关减值准备类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规定: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坏账,一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坏账损失时,应冲减坏账准备。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坏账准备金的部分,可在当期直接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坏账准备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1241 坏账准备(0.5%)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等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金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三)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企业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不包括应收票据,因为这是银行垫付的一般没风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6

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

 

    应收账款(不包括其贷方余额,即相当于预收账款的部分);

2.应收票据:业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和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

3.其他应收款;

4.预付账款: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或其他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5.预收账款里的借方余额;

第4个回答  2007-12-12
应收票据不应直接计提减值准备,应转入应收款后再计提。

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
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 应收账款(不包括其贷方余额,即相当于预收账款的部分); 2.应收票据:业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和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 3.其他应收款; 4.预付账款: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

应计提坏账准备的科目有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属资产类科目,也是应收款项,存在收不到货物或货物价值不符等风险,故也要计提准备发生的坏账,指的是各种应收未收的款项,不管是否能收回,只要是在年末的时候(资产负债日)还没有...

请问会计老师 哪些科目可以计提坏账准备?
按照新准则科目指南,“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都可以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提范围及计提方法是什么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一般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也规定,一旦有证据显示应收款项存在减值风险,应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若...

什么会计科目应计提坏账准备
新会计准则指南规定,以下科目应计提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会计准则关于坏账准备计提规定
税法与会计制度在计提范围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项上。纳税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不得在税前扣除坏账准备金。 (2)计提依据的差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为年末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余额之和,如有逾期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应先转入应收账款再提取坏账准备。国税发...

坏账准备计提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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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的计提有哪些要求和规定
坏账准备计提的最新规定如下:《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坏账损失的核算在备抵法下,可以按余额百分比法、...

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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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哪些
1、具体来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四种:即“余额百分比法”、“账龄 分析 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2、 (一)余额百分比法 这是按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3、坏账百分比由企业根据以往的资料或经验自行确定。4、在余额百分比法下,企业应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本期末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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