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邮政局里寄包裹,包裹里放了几页信纸,上面上我写的留言,没有装信封。工作人员说按规定不能在包裹里装信件,拒绝我邮寄。他们说,宁可我把字写在想要邮寄的书本上,写在信纸上就按照信件来看待。请问真的有这样一条规定吗?邮局是怎样定义信件与非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