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八年前病逝,没有立过任何遗嘱,生前买了一套房子和母亲还有我一起住。现在母亲想把房产给我,或者把名字变更成她的名字。
请问这两种选择各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办理过户公证吗?我家经济比较拮据,经咨询到公证处做公证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是否可以不需要公证直接过户到我母亲的名下,或者过户给我?
可以。
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继承或接受遗赠房屋,申请办理房产产权登记时,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房产登记机关不应再强行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未办理继承权公证不应成为房管部门拒绝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理由。
扩展资料:
继承过户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过户
遗产继承房屋公证后不过户不能直接交易。
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必须要公证,但是实际情况是房管局只认法院的判决与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书。因为缺少公证书,到时候继承人之间纠纷会导致变更登记错误的出现。
公证过户流程大致如下:
1、到公证处接受当面询问领表。询问内容:死者情况,合法继承人状况。
2、按要求填表后,携死者的所有合法继承人(配偶,所有子女)以及死亡证明,户口本,所有人身份证,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3、在继承公证书上,除继承人之外其他人都声明放弃继承权。然后就可以领取公证书,拿公证书就可以到税务局交税,房管局过户。
扩展资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房屋登记办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谢谢你啊,但是只能给一个满意答案!如果可以多选,我肯定把你们都选上,再次感谢你们的帮助!谢谢
证明继承关系是什么样的证明,可以具体点吗?比如说。直接过户到什么机构去办理?感谢!
追答看了你补充的情况了。去房屋登记机关也就是你居住地方的房地局办理过户手续。持证件主要有:你父亲的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明、房产证。具体如何办理,你详细咨询下当地房地局。他们需要什么你就提供什么。
追问谢谢,感谢热心人!好人有好报!
追答呵呵,谢谢你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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