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礼貌谦虚
为人要有礼貌,这是做人处世的最起码的要求。礼貌是尊重自己的表现。对人有礼貌表现了一个人对自己和他人的基本情感和态度。中国古代思想家十分强调礼节礼貌的重要性。荀子说:“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
礼要求人们要仪表端庄,举止文雅,言谈谦虚,待人和气,亲切热情。彬彬有礼的人,必然赢得人们的依赖和尊重。谦虚不是自卑,更不是贬低自己,
而是一种外在的内在修养,表现为与人交往时虚怀若谷,尊重他人的人格,学习他人的长处,从不夸耀自己,自吹自擂,举止言谈谦恭有礼。
2,坦诚相见
人与人之间相处和交往,不仅要讲究礼貌、谦虚和气,尤其需要坦诚相见,使人放心,这样才能赢得朋友,易于找到患难之交,这就是所谓的精诚所至,
金石为开的道理。如果你能给予他人以诚挚的敬意和真心真意的赞扬,而不是用虚伪的奉承来满足一个人的自尊,那么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变得更令人愉快,更通情达理,更易于与人合作。
3,遵守秩序
社会公共秩序,是社会生活保持相对稳定与和谐的不可缺少的因素。遵守公共秩序,为的是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也是自己从事公共活动的必要条件。遵守公共秩序要求人们要有纪律观念,有较强的律己自控能力。纪律反映了人们的共同要求,
体现了人们的共同利益。一个没有纪律观念的人,很难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纪律观念的强与弱,又同人们的律己自控能力的高低有关。
讲究卫生是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内容,是造成优美环境,使人身心健康的重要保证。它历来是社会风尚的一个方面和代代相传的传统美德。
扩展资料
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它不仅体现了道德的先进性与道德的广泛性的统一,还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革命道德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道德的统一。
“爱国守法”是公民对国家的最首要的道德义务。公民应当热爱国家、建设国家、保卫国家,维护国家的尊严,保守国家的机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把对国家的一切义务和责任看成是自己的天职。“守法”是公民道德的最低层次的要求。
公民应当维护法律确定的最基本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尽法律所规定的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爱国主义”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公民通过爱国守法去实践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
“明礼诚信”是公民如何待人的道德规范。在我国,无论在何种场合,无论从事什么样的活动,公民彼此都应该讲文明、讲礼貌、讲诚实、讲信用。我国自古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国际交往日益增多,
公民能否明礼,关系到世界对我们国家的形象和文明程度的评价,因此,“明礼”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诚信”是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中最基本的道德。它是公民道德人格中的基本要素之一。在经济活动中要诚信,杜绝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信守诺言,忠诚待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