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风湿病的患者,经朋友介绍吃了一种保健品,效果非常好。去年的夏天我又让朋友帮我再多买点,谁知刚把钱汇到公司,产品还没寄过来,就听说公司停产了。原因是公司的老总和负责人都被抓起来了。去年5月下旬,惠民公安局以协助调查解决问题为名,将老总夫妇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羁押,到现在已经快8个月了,音信全无。随后,我的朋友也被抓。我要问的是:
一、我买产品的公司是在青岛,而抓老总的是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这是不是越权行为?
二、老总已经羁押快8个月了,要是有罪为什么还不宣判?如果没罪,这样继续羁押符合法律程序吗?象这样的涉嫌非法经营案件,羁押最长时限是多长时间?
三、不管老总有没有罪,我的钱能要回来吗?向谁要啊?听说公司的帐户都被查封了。那可是我治病的血汗钱哪!不会就这样打了水漂了吧?
请懂法律知识的有识之士帮我解答一下,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