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租房可以住多久,是人们更关注的问题。原则上,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但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可以每五年续签合同。因此,理论上公租房也可以一直租住,只要符合续租条件。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肇庆市公租房有哪些
一、明确答案 肇庆市的公租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地点或项目:1. 端州区的公租房项目:位于端州区的多个地段,为当地居民提供公租房服务。2. 鼎湖区公租房:鼎湖区的公租房也是当地住房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3. 其他区域公租房:除了上述两个区域,肇庆市其他区域也有公租房项目,以满足不同地方居民的住房需...
肇庆公租房怎么样抽签
一旦抽签结果公示并确认后,成功抽中的家庭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入住公租房。如果申请人家人对结果有异议,可以根据相关流程进行申诉,相关部门会进行调查和处理。通过这种方式,肇庆市确保了公租房资源的公平分配,为困难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
肇庆公租房管理办法究竟是什么
肇庆公租房管理办法规定: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缴交社会保险费情况核实。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肇庆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肇府办〔2012〕34号),规范端州城区公共租赁...
肇庆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
申请人还需在指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方可获得住房保障资格。2023年肇庆公租房申请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符合户籍条件:申请人须符合当地的户籍条件,且在同一城市内无自购住房或其他房屋性质不明的物业;2.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需符合当地规定标准,以确保申请...
肇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法律客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
肇庆学院本身有公租房吗
没有。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肇庆学院的公租房申请已经获批,本身没有公租房。肇庆学院(ZhaoqingUniversity),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
广州户口居民,在肇庆市有房产,可以申请广州市公租房吗
广州户口居民,在肇庆市有房产,不可以申请广州市公租房。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申请公租房的条件: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2、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
请问我是肇庆市连塘镇的可以到新桥镇申请公租房吗?
三、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四、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
全国公租房开始出售的城市
8月1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九江市中心城区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公开出售,本着租售结合、自愿购买、产权分类、区别定价、同步实施、统一管理的原则,既可购买有限产权,也可直接购买完全产权,让住房保障对象住得放心安心。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
群租房标准是什么
请认真贯彻执行。宜宾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3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