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26
你的题目是什么意思?
要是说的是,甲因为分家分得的这套房子,却是被乙登记在了自己,也就是乙的名下了。在08年因为被损坏,现在甲想要赔偿是不是?
是这样的话,。那你要知道一点,法律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主。也就是说这套房子现在在法律上其实是乙的。当然这申请权利也就是乙去申请赔偿了。而且针对这情况说的,其实是08年被侵权的,那诉讼时效就是于侵权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甲想要起诉的话,得先收回房子。但是,除非乙自己愿意把房产证改为甲的名字,要不然甲是收不回房子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