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两者可以同时在做吗??

如题所述

二者可以同时做,但一般不是在同一个部门进行的。

区别:

(一)确定的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

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二)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

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三)标准依据不同。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

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四)使用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

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五)等级划分不同。

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

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扩展资料

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何联系

(一)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二)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

(三)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往往同时会出现受害人残疾,即两者经常同时出现。

(四)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

参考资料:广东衡正司法鉴定所-工伤、伤情、伤残鉴定的联系和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12
伤情鉴定一般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是用来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
伤残鉴定分为10级,是用来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的。
二者没有必然联系。用途不同。如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伤残鉴定到司法部门下属的有鉴定资质的部门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定,有1-10级,用于民事赔偿。伤情鉴定是专业的法医部门 进行的法医学鉴定,分重伤、轻伤、轻微伤等各个级别,用于刑事案件的定性及量刑。二者可以同时做,但一般不是在同一个部门进行的。追问

我查了资料说的是做伤情鉴定是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做!如果后期治疗好了后做的伤情鉴定就会对受害者很不公平是吗?
比如本来抢救的时间和抢救的方法都影响伤者的生命和肢体影响!
我父亲于四月四日的被砍伤!当时从乡镇卫生院到县医院都不敢抢救后及时的转到省上的43医院才把手指给保住了!并且术后恢复的比较不错!
如果是在县医院的话这个结果就是截肢了!
我担心的是现在的伤情鉴定还准不啊!

追答

没有问题,你把医院的入院记录复印,或者把病案复印后交给法医。伤情还是可以准确鉴定的,另外法医还要看伤者的。能把肢体不是很好吗,值得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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