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店主对嫌疑人说如果愿意赔偿可以帮助销案和放弃原告。我知道这样公安机关只要证据充足还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但我想搞明白:这个失主放弃原告与不放弃原告(就是小偷不还赃物也不赔偿,要去法院上诉他。)这两种审判结果会有什么不一样。不还赃物是否会判得更重。(赃物为价值1700元的手机,这个是失主自己说的,还像这种赃物丢失的情况应该如何对赃物估价量刑,打官司要不要找物价局。) 请专业律师一一帮忙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