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贵州人,但是在广东省开平市被交警查了。而且还告诉了我,如果15天之内不去交钱,以后在全国就考不到驾驶证。根据有两条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我现在并没有驾驶证,拿了我身份证复印件。我不想交钱,想问一下会不会真的以后都考不到驾驶证。那位懂得这方面的好心人能帮帮我。电联:15219008959 谢谢!!
你是句句都问到了重点啊!要交4000到6000块。身份证复印件上面有我的签名,[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面也有我的签名,还和我身份证合影了一张相.也有我本人和部车的相.其他的就没有什么了..按我说这样,我能不能不去交警处理.?
但是那个单子要录入电脑嘛?而且那里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不去处理会不会有点麻烦
追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综合以上,你自己看吧,最多把你的摩托车卖了抵罚款。他们还是沾了便宜。不会有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