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3-10-30
你指的应该是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国对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的,年终再进行清缴的方式征收。
所谓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的纳税人以会计利润总额为计税基础,将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将会计所得调整为应纳税所得,套用适用税率计算得出年度应纳税额,与年度内已预缴税额相比较后的差额,确定应补或应退税款,
需要调增“应交企业所得税”的事项很多,如:有无白条入账、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业务招待费、广告费、职工福利费、等等费用是否超过标准,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收入是否都入账等等。
1. 发生调增后要补交'企业所得税额时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交纳税款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同时做: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