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字鹏举,相州汤阴人。世力农。父和,能节食以济饥者。有耕侵其地,割而与之;贳其财者不责偿。飞生时,有大禽若鹄,飞鸣室上,因以为名。未弥月,河决内黄,水暴至,母姚抱飞坐瓮中,冲涛及岸得免,人异之。
少负气节,沈厚寡言,家贫力学,尤好《左氏春秋》、孙吴兵法。生有神力,未冠,挽弓三百斤,弩八石,学射于周同,尽其术,能左右射。同死,朔望设祭于其冢。父义之,曰:“汝为时用,其徇国死义乎!” 康王继位,飞上书数千言,大略谓:“陛下已登大宝,社稷有主,已足伐敌之谋,而勤王之师日集,彼方谓吾素弱,宜乘其怠击之。黄潜善、汪伯彦辈不能承圣意恢复,奉车驾日益南,恐不足系中原之望。臣愿陛下乘敌穴未固,亲率六军北渡,则将士作气,中原可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