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11月与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上由公司手写了一个约定,即:违约金4000,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领到毕业证者,本协议无效。 到公司后签订了一个实习协议,实习时间为半年,也就是今年5月底结束。请问:实习期满后,不想干了, 1、可以不支付违约金 2、档案之类的还会发给公司吗?3、还有其他后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