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多长时间去做伤残鉴定,是出院以后三个月吗

如题所述

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
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一)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
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二)鉴定时机: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伤残。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和当事人原始的和
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司法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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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3
男,三十岁,坐在朋友开的面包车副驾驶上,与一辆半挂车相撞,造成颅骨骨折,肋骨骨折,当时交警已划分主次责任,半挂车70%,面包车30%,伤者现已出院,恢复良好,出院后有后续治疗(炎症),已花住院费十万元,开始经交警调解,半挂车已垫付七万住院费,其余要等完成治疗后做完鉴定再一次性赔付,小面包车车主(也就是伤者朋友,当时开车的人)一分钱都没出,我现在想问的是,我们该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或者是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家里老人不支持走法院,不愿打官司问题补充:谢谢,请问要去哪里鉴定?具体程序怎么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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