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之后,女方另外找了一个男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两年以上可以被视为
事实婚姻。如果在同居期间双方已经领了
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妇。女方生下的女儿结婚后,女婿就与岳父岳母成为了一家人。妻子继父的母亲,从妻子本身的角度来说也是属于继任祖母。老人过世后,作为家族里老人的
直系晚辈,孙辈,自然要为她料理后事。妻子的继父,是老人的亲生儿子,自然不可推辞这份责任,妻子作为继父的女儿,自然也应该替他分担一部分
丧葬费用。女婿已经跟妻子领了结婚证,当然也有责任分担部分丧葬费。至于随份子的钱数多少,看自身的经济状况而定,只要心意到了就行了。不要害怕别人说自己小气,就打肿脸充胖子让自己一时间陷入两难。另外在办老人后事的时候,女婿和自己妻子一起为继父的母亲奔丧,料理一切事务,也能够表明自己愿意负责,用实际行动履行义务,自然也更能得到妻子一家的认可。如此哪怕随份子较少也不会有人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