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调查社会保险费征缴违法案件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协助。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二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新公司能够查到以前的社保记录 你到新公司工作,单位需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你以前工作过且在本地区,则需把你在原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停保手续交与本单位,而新公司在办理你的社会保险缴纳时,社保公司是要查询你的社会保险是否欠费 如果欠费是需要补缴的,所以新单位就会对你的工作经历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一清二楚 不是单位有没有权利看你的投保记录, 而是单位在给你缴纳社会保险时, 社保公司的工作职责要查询一下你是否有中断, 如果有中断, 原则是要补缴的。 而单位也会在此时看到你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而单位不会为了了解你的工作经历去特意去查询你的投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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