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绿灯左转,在市区与一辆非法改装加装功率电瓶的直行电动三轮车发生意外(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路段),没有碰撞双方都被视线挡住,三轮车开太快紧张自己开绿化带去受伤了,事发后交警扣车处理。理赔时对方三轮车提供三张日期不同且诊断也不同的医院诊断证明,第一张未见骨折未见异常,第二张疑似骨折,第三张骨折,且没有片子影像资料,病历本上只写了软组织挫伤,去保险公司理协商赔时,对方一定以骨折要求赔偿,金额较大,保险公司以对方提供骨折证明资料不全拒绝赔付,故受伤方一直不在责任书上签字,到今天差不多有1个月了,车子也被扣到现在,交警也不出具责任鉴定责任书,一个月期间,交警多次(7、8次)电话我去事故处理中心协商解决,我请假去事故处理中心有4、5次了,保险公司也跑了3趟,每次协调交警意思就是让我贴钱把事情早点处理掉,按正常来说,理赔跟事故处理责任鉴定没有关系,交警在这期间也不验车,事故鉴定也不出,在车子被扣的第28天里我电话要求拿车,交警才勉强说车子要拿去检验?就感觉这个交警处理事情一直很拖故意扣车叫我贴钱把事情处理掉似的,交警处理事情的流程是否正常,我是否可以向上级单位行政复议,且向那个部门上诉?
谢谢你的答复,像这个情况算轻微交通事故吗?
追答问题不大,算轻微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