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情况是这样的,我现在在一家药品批发的公司上班,做会计,上班前只签了了一个个人声明,内容说什么不能损害公司财物,不能透露公司财物信息什么的,这都不重要,还有要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若要辞职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声明里没有说试用期,只是口头说过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这期间工资很低,只有一千二,没有签合同,并且没有确切的说过转正后工资到底是多少,只是提了一下大概两千多,若我在这期间没有提前三个月通知,只提前了几天通知公司,我算不算违约?还有三个月后,公司没让我签合同,我有什么权益?三个月后工资不给我涨,或者给我涨点点,我该怎么办?请懂这方面的朋友帮我一下解决一下,请不要在网上copy内容,也不要用经济法书上的话来回来,这是比较实际的问题。。。本人非常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