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手续,协议是否已经具有法律效力?

男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女方无婚内出轨,女方提出五万离婚费的要求男方答应了并且签了离婚协议,后因女方想加五万元离婚费,遭到男方拒绝,如果起诉离婚,之前的这一份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毕竟在一起十几年,女方已经五十几岁了,生活没有保障,多提出五万元离婚费也是在情理之中,何况男方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付出这10万元的离婚费。

没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领了离婚证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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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15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离婚协议一般以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为生效要件。在没有办理手续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可以随意进行修改。协议生效后一年内,如果反悔可以起诉解决。如果起诉,协议只是作为参考,法院不会以协议约定事项作为夫妻财产分割的依据。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28

第3个回答  2018-01-14
没有发生效力
第4个回答  2018-01-15
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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