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被小偷光顾,笔记本和手机被偷,小偷是趁我和女友加班的两个多小时内下手的,当时报了案,但快一个月了,没有任何进展,房东现在来催交房租,说他对失窃不承担任何责任。我现在很疑惑,到底房东有没有责任。房子为三层,楼道没有监控,小偷进屋行窃后,门完好无损,钥匙只有我和房东有,我们是第一批入住的,房东给我们的是工程钥匙,失窃后房东给我们换了正式钥匙,在我家失窃之前,其他租客晾晒的衣服有丢失现象,但房东没有提醒我们。另外,房子的管理主要由他弟媳妇代为看管,房东本人很少过来照看。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判定房东有过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