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室。
规定应是人们生产、生活中经常活动和保证人们正常活动的建筑空间部位。包括下列内容:
单层建筑物高度超过2.20m者。
单层建筑物中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其净高超过2.10m部位。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的,层高超过2.20m者。
多层建筑物,层高超过2.20m者。
多层建筑坡屋顶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层高超过2.20m者。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层高超过2.20m者。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层高超过2.20m者。
立体书库、仓库、车库,层高超过2.20m者。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层高超过2.20m者。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檐廊、层高超过2.20m者。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超过2.20m者。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层高超过2.20m者。
建筑物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其全面积。
围护结构的幕墙。
外墙外侧的保温隔热层。
扩展资料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
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采取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措施。
住宅的地下室包括车库、储藏间等,均应采取有效防水措施。
地下室、半地下室中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低于室外地面,故不应与上部排水管道连接,而应设置集水坑,用污水泵单独排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下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包括地下室。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扩展资料:
国家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
6.9.7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采取防水、防潮及通风措施,采光井应采取排水措施。
8.2.11 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低于室外地面的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应设置集水设施用污水泵排出。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
5.4.1 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采取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措施。
5.4.4 住宅的地下室包括车库、储藏间等,均应采取有效防水措施。
8.2.9 地下室、半地下室中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低于室外地面,故不应与上部排水管道连接,而应设置集水坑,用污水泵单独排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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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地下室是合同标的物的附属物,即作为主物的房屋的从物,其不能独立存在,须随房屋一并转移,而出卖人在出卖时并未作出另行约定,按照交易习惯,该地下室是随房屋无偿转移给买受人的。
房屋买卖的重中之重就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大部分的购房者并没有注意到合同中的一些细节,进而合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得部分的开发商或中介公司利用合同的漏洞,侵占购房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