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承接一楼盘的亮化工程,是A广告公司转包给我们的,我们负责设计制作安装及售后,A广告公司相当于中介,我公司与A广告公司签了施工合同,工程在合同期内按时完工,A广告公司有百分之三十余款未付. 合同约定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之后7日内付清余款.使用期间,因为开发商甲方电缆线故障造成灯不亮,并不是我公司工程质量问题.A广告公司以我公司售后不好或者工程尚未验收甲方未支付余款为借口,多次催要尾款未果,这种情况,我公司该如何处理?
工程验收应该是建设方验收,广告公司一直说建设方没验收,没给他钱,所以 广告公司才一直以各种借口拖我公司的钱....
追答土建的工程验收是监理、建设单位、还有节能、消防、质监站,你做的不在单位工程的分部及分项内容的范畴,所以当你的建设单位验收了,A公司不是故意为难的情况下就没意见了,但也要有个验收程序和手续吧,但建设单位是不面对你的,你也就不能确定他们之间进行了验收没有,你可以去问问建设单位嘛,
建设单位给不给他钱跟你没关系,那是他们之间的事,关键你要看你的活谁验收,验收进行了没有,你要拿到验收的证据,之后根据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是恶意拖欠,你就可以告他去。
一般情况下不要把关系闹僵,那是最后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