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无故被辞退,我该怎样维权?

我在7月10日正式入职了一家公司,当初签了合同试用期3个月,明天就是我试用期的最后一天。可是今天公司通知我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给我的理由的是岗位编制调整,要取消我这个岗位,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也跟我签了,上面也明确写了公司是因为岗位编制的原因跟我终止合同。此外,部门领导已经在我的转正述职报告里签名同意我转正了,我有拍照留证。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要如何向劳动部门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20

video_200323_215856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楼主你好!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岗位编制调整”并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即使是在使用期内,也是如此。如果没有其他的法定事由存在,用人单位应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并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您不想继续在这家单位工作,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追问

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整个过程需要多久?

追答

楼主你好!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能够支持您请求的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0-08
你可以去仲裁委员会 提出申请,要求公司与你继续履行合同追问

可是终止劳动关系确认书我已经签字了。我想知道的是公司以这种理由辞退我不需要对我进行赔偿吗?

追答

你当然要签字了,否则如何证明公司终止了与你的劳动合同呢
你如果不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追问

试用期无故被辞退的赔偿金是一个月工资?

追答

非法辞退的赔偿金,赔偿金参照补偿金来确定,你工作三个月,经济补偿金是半个月的工资,而赔偿金就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你要求赔偿金的话只有一个月的工资
另外已经告诉你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所以两个选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