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0-08
除非有法定理由,否则合同未满裁员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不同意,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么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要求公司支付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2-10-08
协商不成 到 公司 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0-08
只要你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要么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么让公司出书面加盖公司相关印章的辞退通知(辞退通知千万不要随便签名),你可依辞退通知到你公司所属地区仲裁院申诉,要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赔你赔偿双倍的赔偿金(按解除劳动员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基数在公司工龄的2倍计算),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