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满单位裁员,职工如果不干应得到什么补偿

如题所述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08
除非有法定理由,否则合同未满裁员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不同意,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么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要求公司支付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2-10-08
协商不成 到 公司 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0-08
只要你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要么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么让公司出书面加盖公司相关印章的辞退通知(辞退通知千万不要随便签名),你可依辞退通知到你公司所属地区仲裁院申诉,要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赔你赔偿双倍的赔偿金(按解除劳动员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基数在公司工龄的2倍计算),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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