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定金问题

我有一门面房租本来是2.2万一年,还有半年到期,房东书面通知租金要涨到7.8万一年。隔壁几家和我的门面都是同一个房东,门面都转让了,我想转让的时候房东说要收回,不准转让。后来有人想接门面,我说要跟房东有关系才有可能让房东同意转让。于是对方就付了5000元定金。
合同约定1.如房东不同意门面转让,甲方(我)不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押金即可。2.因乙方自己原因使协议无法履行,定金不予退还。3.如甲方私自将门面转让给他人,须双倍返还定金。
合约签了几天了,乙方找关系跟房东协商,房东还是不同意转让。但在这期间,又有一个人想接我的门面,并且与房东关系特好,房东同意我将门面转给他。但现在我想把5000元定金退还给乙方,但他不肯要,并且说我将门面转给其他人我就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朋友,我在将门面转让给别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如因乙方不同意我门面不转给别人,但乙方有没能力让房东同意转让给自己,导致我带来的损失乙方要承担责任吗?我没有带乙方与房东一起谈过。只电话联系过房东说不同意转让,(房东不愿见面,很“吊”)。“乙方说过房东不同意转让要收回门面”这段话我有录音。
我该怎么办?在线等候朋友们的帮忙,先谢谢了。
不好意思,只有5分了。
乙方知道我要转给别人,他故意拖,房东那里又不可能开书面证明或录音。???

个人觉得你们的合同已经履行完了。
(1)因为这里情况1已经发生了,您只要按照要求退还定金即可。乙方不接受定金是他的责任,取得房东不租的录音或者书面证据后,您可以起诉乙方,让他接款,完事后再转租,这起诉稍微会耽误您的时间和精力。
(2)但您如果不这么做的话,这里有个恶心的地方就是您接下来即将实施的行为是合同的情况3,这就导致您拖着前面的合同不管而租给后来者的话就会落下事实,乙方会去告你,要你双倍返还,而情况1和情况3,您又很难证明哪个发生在前(乙方就是要冤枉您私自转租发生在前)。
(3)“乙方说过房东不同意转让要收回门面”的录音我不太懂是什么意思,是指乙方已经知道房东不同意转租给自己么,还是他只是复述合同内容?如果是乙方已经知道房东不租的录音,还有点用,但您还是很难证明这个证据的时间。如果录音只是复述合同内容就没什么用了。
(4)解决办法的话,现在您最好写个证明,几月几号已经和房东联系过,讨论转租给乙方(乙方的名字要搞清楚,和上面的合同一样)的事宜,结果是房东不同意,然后让房东签个名。转租给那个和房东关系好的人的合同日期在房东不同意的日期之后。有这两份证据应该就行了。当然如果您还能证明在转租给那个和房东关系好的人之前已经通知到了乙方房东不同意转租给他的事,那就再好不过了。
(5)本人觉得您订立这个合同太不够仔细了。首先,就不应该弄这个合同,乙方来租房,您先和房东讨论租不租给他,房东说不租,你不租给他,不就完事了么?再者,如果乙方硬要一上来就搞这么合同,那么5W:时间、地点、人物、做什么、怎么做都写写清楚啊。比如这里您约定解决事情的时间就不清楚,所以乙方才跟您拖着。之前只要约定好没有意外情况,大概什么时候有讨论结果、有结果后什么时候签约或者什么时候退款,过期多少天视为自动放弃定金,或者直接加一条:通知乙方房东不同意后,即可转租他人,估计就没那么多麻烦事了。这里只是举几个例子,不一定很恰当,总之,您只剩下半年的租了,现在您是要赶快脱手,而且做生意这些时效性很强的事情,您怎么能不约定好时间呢?
(6)本人非法律专业人士,就是见过几份合同。以上只是一点我的想法。您还是要找找专业人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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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8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 ,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2、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担保法》  第六章 定 金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担保法解释》  六、关于定金部分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条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一十九条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第一百二十条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第2个回答  2017-09-05
1、合同法
61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的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62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61条仍不能确定的,使用下列规定:【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与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上述规定供参考
第3个回答  2012-09-24
你们在合同中约定的很明确:房东不同意转让,退还押金即可;你需要证据证明房东不同意,就可以了!你的证据只是个录音,最好再有房东的书面拒绝的东西!
第4个回答  2012-09-25
【1】你和乙方有协议,如果房主不同意转租,你不负违约责任,退还押金即可。
【2】乙方说话有录音,房主不同意转让,那么你退回押金就可以了。
【3】现在乙方要以你私自转包给他人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房主不同意转租给乙方,你是否有证据呢?最好你要有这个证据,就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你没有带乙方和房主谈过,因为房主不愿意见面,但是房主的录音你是完全可以录的。你最好把录音补上。
【4】如果乙方不同意退还押金,要双倍返还押金,你只好去法院起诉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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