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由我方施工的消防管道损坏,由于发现时已经损坏,并且现场有多家单位交叉作业,不知道是谁干的,我方可不可以不用负责,或者必须维修可以办理签证。(工程还未验收,也没有交接)
但是业主不承认是他们的人干的,我们也没有证据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没有工程签证手续,施工队做了,建设方可以不认账。如果工程量相当大,损失严重的话,可以按合同约定,仲裁或拆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