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与农舍是物权法中的主从物的关系么

如题所述

是。
物权法第115条采用了从物概念,两个物属于主从物关系,须要具备几个条件:1、从物需常助主物之效用,如备胎之于汽车;2、同属于一人;3、从物具有独立性,不是主物的一部分,如正在使用的轮胎就不是汽车的从物;4、交易上视为从物。
农场和农舍满足第1、2、4点要求,但是在独立性上有争议,农场中的农舍是否是农场的一部分呢?一般意义上是,但是法律意义上不是,没有了农舍农场并不会受到很大影响,比如不能生产粮食了,但是汽车没有了轮胎就走不了了,所以轮胎是汽车的一部分而不是从物,由此看来,农舍具有独立性。

参考资料: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魏振瀛主编《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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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与农舍是物权法中的主从物的关系么
是。物权法第115条采用了从物概念,两个物属于主从物关系,须要具备几个条件:1、从物需常助主物之效用,如备胎之于汽车;2、同属于一人;3、从物具有独立性,不是主物的一部分,如正在使用的轮胎就不是汽车的从物;4、交易上视为从物。农场和农舍满足第1、2、4点要求,但是在独立性上有争议,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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