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证条款: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还款,甲方给乙方壹个月作为宽限期,乙方须在壹个月内还清借款及利息。乙方承诺用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名下所有资产(例如房产、汽车等)作为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借款时,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名下的资产。乙方承诺在到期不能还清借款时,乙方无条件腾出其住所,将房屋立即租给甲方,由甲方转租并收取租金,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住所内的所有可变现资产。乙方及乙方担保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上述条款,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阻止甲方进入乙方住所。借款到期时,若乙方未还清本金和利息,乙方和乙方担保人承担同样责任和义务,由担保人负责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请问这个条款写在借款合同里,有与法律相违背的吗?如果起诉,法院会因为合同里有和法律违背的条款,而判我败诉吗?
请专家看一下那个条款,我是原告,法院会不会因为我合同里有与法律相违背的条款,而判我败诉呢?
追答这个条款不违反法律,只有有些提法处于考虑债务人基本生活保障是无法实现的(如乙方无条件腾出其住所),但并不影响你们之间的债务纠纷,你是肯定能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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