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百年后,公房承租人更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吗?

我在北京,住在公房(国家房屋)。公房承租人是我婆婆,现在我和婆婆同住,户口也在这里。老人百年后更改承租人,需要其他两个女儿的同意吗?和老人不住一起的两个女儿说,等母亲过世后,一定要把房子卖了分钱。就是卖不了也不会同意改儿子的名字。到时候是不是我们伺候老人了和两位姐姐同分这个房子?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参考资料:http://www.66law.cn/topic2010/gfc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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