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和别人和租一套房子,跟二房东签了租房合同,押一付二。结果没住几天二房东就消失了,大房东找到我说二房东还没付他下个季度的房租,让我过两天就搬出去。我一直打电话给二房东,他的电话要么不接要么关机。我找警察报案,他们说只能试着帮着我联系他,就算联系到了二房东,他不高兴出来的话警察也没办法,没有权力抓他。难道没有人能制裁得了二房东?我的4000多元只能打水漂?
2、我的合同没和大房东签,但大房东说这一年来的物业费、家电的损耗费用(坏了一个电视和电风扇,但这些我都没碰过),要是找不到二房东的话费用全部摊在我头上。这有法律依据么?我需要支付么?
麻烦律师、法官和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很急啊!谢谢!
1、我从4月25日租到6月25日,交了2个月租金和1个月押金,共计4200元。
2、他们的合同今年8月底截止。
3、大房东不知情我住进房子,我没有和他签任何东西。
4、合同内容比较简单:“出租方:A承租方:B,本合同签约之日,出租方把房子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两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共计。双方签字:”
请问我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能拿到自己的钱?
二房东遗留下来的各种费用需要我去支付么?
未经大房东同意,你与大房东的租赁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是否有效得看大房东的态度,是否进行追认,再有,你也可以以被欺诈为由提出合同无效,总之,你只有向二房东索要已经支付的租金及违约金,对于二房东留下的各种费用与你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那是二房东应支付的,你不需要支付。建议你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并将大房东列入被告人,形式是“表见代理”,目的是让其提供二房东的各种联系方式。年青人挣点钱不容易,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追问谢谢!麻烦您了!还有告到法院以后会有用么?二房东不出庭或者联系不上,就算我胜诉了有用么?
我已经报警了两三次了,把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都给警察了,打了三次电话警察说这是民事纠纷,没办法帮我们找到二房东,只能试着帮我去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