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二人的名字,现在要离婚,

婚前男方要求要分割房子,可买房的时候男方并没有出钱啊,有什么办法能把这套房子判给女方呢,如果打官司的话,女方胜算大 还是男方?

第1个回答  2012-10-17
你好,你的问题没说清楚,男方的名字是在婚前登记上去还是在婚后?两种情况有不同的结果,提供参考意见:
1、如果婚前领取的房产证有男方的名字,则该房属于两人婚前共有财产(非婚姻共有财产),但男方没有实际出资,可视为男方欠女方的钱,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男方欠款属于婚前个人债务,若离婚,男方需以个人财产清偿欠女方的债务。
2、若是婚后增加男方名字,可视为婚内赠与,则房子属于婚姻共有财产,若离婚,双方都有权要求房子不动产,要房子的一方需补偿相应的现金给对方,包括房产增值利益。
第2个回答  2012-10-16
如果房产证是夫妻二人的名字,那么离婚后房产归二分均分。

但是如果婚前是女方父母出资买房,那么离婚后,夫妻双方有必要偿还父母买房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0-16
属于共有,但不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共有。无论是否是夫妻,只要登记共有权即为共有。一定有男方的份额,已经登记过,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原则上就一人一半。
第4个回答  2012-10-16
只能平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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