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7.19进入公司,现在公司分流,不服从安排的被辞退,有什么补偿(期间五险一金一直未按劳动合同及时交

如题所述

公司分流,另外安排工作,应该按《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办,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应该按第40、46条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以不服从安排辞退,那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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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5
期间五险一金一直未按劳动合同及时交,协商不成 您到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这种公司补交社保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58-63条。
第2个回答  2012-10-15
楼主你好!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裁减劳动者的情形,如果你在提问中提到的“公司分流”属于第4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是可以裁减员工的。但你又说是“不服从安排被辞退”,这就使问题复杂了。建议你首先弄清楚公司的分流到底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之一,如果属于,则单位辞退员工是法律所允许的;如果不属于,那么单位单纯以你不服从安排辞退你,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之规定,承担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向你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至于合同期间单位未按约定缴纳五险一金,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也可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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