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怎么算怎么领的

如题所述

无锡女职工劳动法规规定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法规延长产假期间,原单位工资照发。

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无锡市无锡市规定,女职工劳动法规规定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法规延长产假期间,原单位工资照发。
女职工产假津贴按以下标准支付:
1、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本人工资的,所在单位不得截留。
2、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
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5.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
答: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1)产假。顺产9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属晚育的,在上述基础上增加30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2)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输精管结扎的,7天;单纯输卵管结扎的,21天;早期(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20天;中期(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42天。同时施行两项计划生育手术的,假期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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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无锡市女职工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按以下标准支付:

    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本人工资的,所在单位不得截留;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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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3-02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013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为1138元。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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