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退休后为什么不享受工伤待遇

我父亲1985年因公负伤双目失明,后来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时工资100%,从此按退休职工待遇。(工伤鉴定为一级工伤,三级护理)

工伤保险条例上有明确规定,工伤待遇和退休金,哪个高,执行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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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7
1985年工伤退休的,已经按照当时的文件规定,发给100%工资,并且发给护理费,已经是按照工伤退休待遇发给退休费了,不是工伤,是不给100%支付退休费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20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护理费应由社保局继续支付的。
第3个回答  2012-10-17
退休后享受退休待遇了,所以就没有工伤待遇了! 也没有什么为什么,《工伤保险条例》就是这么规定的!
第4个回答  2012-10-17
  根据国务院2004年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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