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已有四个多月了,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为什么申请伤残鉴定还要过两个月才可以做。申请工伤期间及...

工伤已有四个多月了,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为什么申请伤残鉴定还要过两个月才可以做。申请工伤期间及工伤认定后,工厂要不要给工资或营养费等。谢谢求解答

你已经得到工伤认定决定书,说明你已经具备享受工伤待遇了。劳动能力鉴定在什么时间做,《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有规定的,如果时间不到,不会让你做的。

你最好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规定,你的所有待遇在该章都有规定。如果你决定在工伤处理完毕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查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条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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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09
你看《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最后,会写着:“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X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你问为什么申请伤残鉴定还要过两个月才可以做,很可能是如上面说的,要过了如果单位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期(60日内),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其实是3个月内),有些地方的劳动部门就是这样做的,过了复议、诉讼期,《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才能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你的工伤认定刚下来,你应该要求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包括治疗期和恢复期,确定后要通知工伤职工本人。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有住院伙食补助,按当地的标准,出院以后就没有伙食补助了。工伤没有营养费。
第2个回答  2012-10-09
需要支付相关的费用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0-09
工伤职工的伤残鉴定,根据伤情的不同,不限定鉴定时间,一般是根据伤情恢复情况确定,工伤职工在鉴定前,由企业支付工资,住院期间支付伙食补助费。
第4个回答  2012-10-10
伤残鉴定必须在工伤认定满三个月后才可以申请鉴定。误工费根据医院的病假休息证明,营养费只有住院期间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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