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我机动车次要责任,对方非机动车主要责任,造成对方轻微伤,现在对方出院不起诉,我该怎么办

8月初我驾驶机动车与一辆非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对方轻微伤,我垫付医疗费用2800元,双方停车费修车费拖车费1000多元,交警部门认定我负次要责任,他负主要责任,协商过程中,对方要求我在支付对方4000元,才算解决,协商未果,对方出院,但是对方不起诉我,也不提供向我保险报销单据,我需要走什么法律程序才能挽回我的经济损失,谢谢

第1个回答  2012-09-08
既然不起诉你,那你就起诉他~!他是主要责任呀,记好你不是全责。要是全责他可以这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08
你可以找交警部门把你们当事人双方通知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假如调解不成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别无他法!
第3个回答  2020-05-14
你起诉他,方便实用。
第4个回答  2012-09-08
我想知道你总共垫付了多少钱?我再回答你!追问

就医疗费用2800元,双方的修车费用和拖车费停车费1000元,

追答

一共是3800元,(你垫付多啦,你应该垫付总费用的百分之五十,就是怕他不结案,不给你医药票据)4000元你绝对不能给他!估计你和他打不起官司,如果你能认了3800元你就不用管它啦,因为你垫付的医药费很难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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