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如何异地转移(两地都不是户口所在地)?

我于201007-201106在广东东莞工作,缴纳的养老保养个人帐户存储额累计2135.10元,离开东莞时去当地社保局打印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来回到重庆市万州区工作,自2012年01月开始入保,入保后提交了这个缴费凭证,将以前的养老保险帐号的钱转过来,但是最近回复说,我的户口所在地是在湖北,在东莞交的保险金额只能转回我的户口所在地,不能转到重庆万州来。
  我是湖北人,嫁到重庆万州,但我的户口没有转,因为一些事情近几年都转不了。这种情况,我这二千多的保险金怎么处理呢,有什么办法可以转到万州来,如果转不了,可不可以退保,退保可以找人代办吗?
  我是觉的有些奇怪,如果一个人在外工作,有几年在A省,再有几年在B省,而户口所在地就在C省,那他的保险怎么处理呢,按国家规定又接不起来。新闻上经常在说国家养老保险取得多大的成绩,如何如何的便利,怎么我就一点没体会到呢,到处都是条条框框,一点也不方便。
  对不起,才注册的帐号,没有财富值,请大家谅解,请这方面的专家指点一下我。
忘了一个问题:如果现在将这个事情暂时搁置,会不会在一段时间后,这个帐户的钱就充公了,回收国库了,没我的份了?

1,你现在可以在原被保险人的社保局应用社会保障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 (ID卡,社会保障卡)

你原来的北京社保局保险中断3年的社会保障,因为你的户籍不在北京,所以中断了3年的社会保障不回。

3,你的户籍不在保定,而不是单个的应用程序从工资,你只能再就业,帮你办理保险手续的用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以帮助您支付锚。

4在保定尚未办理社会保障账户,要好好照顾迁移北京社保局回养老保险的保险费支付证书,在未来的新的社会保障账户开通后,就可以适用于不同的地方(北京)社会保障合并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支出不影响您的累计缴费年限。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9-07
可以转回到户口所在地,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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