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毕业生报到介绍信?

毕业生报到介绍信,这个东西在哪里开的。
我是12届的应届毕业生,报到证上开的报到地址是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我是通过网上办理的流程报到的,我把我的材料邮寄过去以后,就业指导中心只给我邮寄了一张盖了同意迁出的章的报到证给我,并没有什么毕业生报到介绍信,请问这个介绍信具体要怎么做才能拿到。

如果你找到了就业单位,可以同他见就业协议,到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9-16
办理调动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须知

一、申请对象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按干部调配或应届毕业生分配办理来深圳工作手续,因档案保管不善等原因遗失调令或毕业生介绍信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1、《办理干部调动通知遗失证明申请》或《办理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申请》(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户口迁移证复印件(1993年之前由原人事局办理调入或接收手续的须提供。由申请人到最初落户深圳的派出所查找,正反面复印清楚后,加盖派出所公章);

4、人事档案(未拆封);

5、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后要求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凭申请资料第1、2项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西厅54号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有关材料后,经调配信息系统查询核实确由我局接收或调入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遗失证明;

3、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有关材料后,经调配信息系统查询无法确认由我局接收或调入的,告知申请人补申请资料第3、4、5项。待补齐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的来源和形式无异议,经2个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办证明;

4、材料不在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职责范围内,需要结合审查档案等材料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民中心C区1042或1045房交处室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入的,审核人在登记表格上签字后交申请人返回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号窗口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核实领导签字后,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办证明。

四、其他事项

如系由组织部门、各区人事局等办理市外调入手续的,由原调入部门核办。

这是某市的申请遗失过程,你根据这个去你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的地方问问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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