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朋友马上就要结婚了,因为新婚姻法的颁布,让我觉得还是应该慎重考虑下财产这个问题因为做为女人我并不图什么,但因为之前有过被前男朋友劈腿而分手的事情带给我很大的阴影,所以希望大家给我点建议!我们的情况是我男朋友家父母给他出资首付十一万左右买了套房子用做我们结婚用,并拿了八万元装修款来装修房子!而我的父母因为他家出房所以就给我们买了辆十三万的车子,然后因为他家出装修,所以陪嫁了我十万左右的家具还有电器!需要注明的是这套房子因为当时我父母已经以我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所以在我男朋友购买的时候不可能用我们两人的名义买,所以他家购买这套房子是开了未婚证明的,而我的车落户是我的名字!我现在担忧的是一个如果以后吵架或者走到离婚那一步,那是不是他就有权利让我搬走那些我家里给我买的东西他轻易的就可以不用任何责任的把我抛弃,而最后至少他还有房子,而我只剩下一废品!
我的想法是与我男朋友商量,将我们一切的婚前财产进行法律程序的公证,公证为房子车以及所有家电为我们共同财产,除去我父母为我买的那套房子,不知道是否可以这样,并且具体我该怎么操做,比如我们两单自己签订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这种协议是否合法,如果需要公证我们该如何公证,并且我还想与他约定,如果以任何一人的原因造成婚姻破裂,那么那个将净身出户,这种是否又合法呢
追答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你所说的净身出户,除非本人同意,否则是不合法的!
建议签订协议,公正估计对你没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