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植物应用与技术、生态学专题。
考试又分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和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1、GCT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学位中心统一组织。
2、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
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其他事宜:考生只可选择一个招生单位报考。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GCT成绩、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各单位不得跨专业学位类型、跨单位调剂录取考生。
课程设置:
1、必修课程。
政治理论(2学分);外国语(3学分);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2~3学分);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2~4学分);植物应用与技术(2~3学分);生态学专题(2~3学分)。
2、选修课程。
风景资源管理类课程;园林植物类课程;风景园林工程技术类课程;园林文化与艺术类课程;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类课程;旅游类课程。
3、必修环节。
风景园林专业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开题报告;中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