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门面房做生意,这是第3年,每年的6月1号交租。合同一年签一次。

今年7月14号跟房东有点吵架。事情是这样的。房东在我的店面后面建房子。把水断了一个多月,问他什么时候搞好,他说10多天,把地基打好了就可以搞好了,我们等了10多天。谁知道房子都做了一层了,一个月了,还没搞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搞好。然后7月14号他打第一层的楼面,把我店面门口全部堵住了,而且乌烟瘴气,他跟我说要2到3天。我就跟他说了,都不跟我打一下招呼就这样做,还把水的事情跟他说了,他感觉我要跟他吵架,就说不租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合同上面是这样的内容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 房屋用途
第三条 出租期限
第四条 租金
第五条 维修养护
第六条 不得私自转租
大致就是这个

房东在合同期内没有尽到合同义务,致使你的承租门面房不能正常使用,房东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承租期内又中断跟你继续履行租房合同,给你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但是你们租赁合同是一年一签,房东有权在合同期满后终止续签。现在你可以跟房东尝试沟通和解,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若房东执意要合同期间内中断租赁,你可以要求他赔偿你由此产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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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5
这是房东故意找茬,是他不想租给你。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还想要租这个房子就找房东谈谈吧,毕竟人家是房东,惹不起的,如果你不想租了就到法院告他吧,他这是破换生产,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了你的权益,可以让他恢复原貌。最重要的是要出口气,这样就可以拖着他了,让他有房子不能租,到期了也可以打官司为由拖着占着他的铺面继续营业,就是事情闹大了也是他理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15
按“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您就让房东去找原承租人理论去,房东硬要解除合同的,您的一切损失由原承租人承担。追问

请看清楚我说什么在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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