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年12月30日进的公司,现在公司要裁员,我在里面,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呢?

我进公司的时候签了一年期的合同,到期后又签了一年,现在还没到期,请问,我能得到几个月的补偿呢?

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计算(满一个月不够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够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你的情况是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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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是在6月31日前与你因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得到1个半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6月31日以后解除的你可以得到2个月的工资补偿。
第2个回答  2012-07-19
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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